2024-2025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通知
一、申请认定类型
(一)低保家庭学生(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复印件,且低保证盖章有效期在半年以内,也可以用低保近期流水证明证件有效期);
(二)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的《低收入证》复印件);
(三)建档立卡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且能证明学生在建档立卡户内);
(四)父母残疾或学生本人残疾导致的家庭困难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五)其他贫困类型认定范围及标准,类型如下:
(以下各类型,家庭关系认定范围原则上不隔代,仅限父母与孩子之间。)
1、街道办事处、乡镇一级的民政部门直接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2、单亲抚养孩子的,且经济困难的,提供相应说明材料或佐证材料,附离婚证明复印件;
3、家庭现阶段,有多个子女处于上学阶段,开销大导致就学困难的,提供子女的在读证明材料(通知书、在读证明、学生证等);
4、父母近期患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开销巨大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供病历、医院开销流水等证明材料;
5、孤儿;
6、烈士子女;
7、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
8、突发状况因素。含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到社区(村委会)开具证明材料。
(六)届时学生须签订认定承诺书。各学生家庭应保证困难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来骗取国家资助,导致的个人征信污点等不良后果由自己负责。
(七)海航生只可认定第“(一)(三)”项。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认定材料
提交认定类型对应项目所需材料。
(二)学生所在户口本的首页、家长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三)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如无身份证则提供户籍证明原件(A4纸,加贴学生照片附盖派出所公章);
(四)提供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确保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可以正常使用(未使用过须到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普通银行卡无效,无社保卡不具备申请条件。
(五)学生本人1寸近期照片1张。
(六)学籍必须为本部学籍,学生必须在校,否则不予批准申请。借读、无学籍、人未在校上课等均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且无法录入电子系统,所以无法办理。
(七)以上材料提交到学校后,由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将严格按照教育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落实。把求实、客观、平等、尊重的原则放在第一位。最终会在保密部分隐私的情况下进行张榜公示。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九中学所有。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郑州市低保家庭学生每年3000元,原建档立卡家庭及低收入家庭学生每年2000元,其他贫困家庭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选择每年1000元或每年2000元。生均2000元/年,每生平均1000元/每学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申请200元/每学期的免学费免住宿费补贴。
四、补充说明
资助申请按照每学年,在秋季学期重新申请,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须重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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