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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最新)

作者:wanping 发布时间:2017-03-27 08:43:57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6〕354号)精神,为继续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宣传和推广2015-2016年度优课征集成果,充分发挥优课效益,不断提高教师优课创作和活动组织管理的水平,特组织开展郑州市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现将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每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都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模式,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牵头,基础教育处、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等部门参加的市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活动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基础教育处负责统筹协调;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按照各自分工具体组织实施。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要负责活动管理员管理,平台、资源等相关技术支撑、保障及培训指导等工作,参与活动指导和市级“优课”评审推荐工作;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要负责对参与活动的教研员、教师进行学科培训,制定“优课”评价标准,具体组织市级“优课”评审。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课”活动,在总结2015—2016年度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素质和水平。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6〕12号)。

四、活动时间及参加办法

郑州市晒课时间为:

初中、高中:2017年3月10日—2017年5月31日。

小学1—3年级:2017年5月1日—2017年8月15日

小学4—6年级:2017年4月1日—2017年7月31日

在国家“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平台上注册账号(已有账号可继续使用)平台地址:http://1s1k.eduyun.cn按网站提示晒课。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各级“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册次、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视频推荐使用mp4格式,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视频大小不超过1GB。

(推荐格式为高清MP4格式,H.264压缩,比特率码流1.5—2Mbit/s,1280*720分辨率)

晒课内容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为“一师一优课”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二)制度保障。市教育局将采用活动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全市“一师一优课”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活动有效实施。

  (三)指导保障。各级教研员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各级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中原名师、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及其培育对象,以及各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各级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要积极参加“晒课”活动,为“一课一名师”活动打好坚实基础,切实提高“晒课”、“优课”质量。

    (四)绩效保障。参加“一师一优课”活动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4—2017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区级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20学时;获得市级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30学时;获得省级以上“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50学时。评定为市级的“优课”,颁发由市教育局颁发“一师一优课”活动优质课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稿费补贴,晒课视频将在“优教通”资源平台进行展示;评定为一等奖的“优课”,增设“优秀辅导教师”奖项。对在本次活动中晒课数量多质量优、活动效果较好的单位,以及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组织得力、业务素质高的个人,将进行表彰。

    为保证“优课”视频录制的规范性及质量,充分发挥“录播教室”录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求参选“优课”为“手动录播”模式,并由所在学校进行绩效考核,每节手动录播视频建议计算2课时。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活动方案,抓住本次活动机遇,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入发展,提升广大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要积极组织教师对“晒课”、“优课”标准、评审办法和活动组织管理与技术支持等相关问题进行培训,认真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鼓励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案例,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本年度活动结束之后,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各学校参与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活动过程进行总结通报,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和老师进行表彰。

六、活动联系

郑州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管理员:朱垠果   电话:13838520535

技术支持:晁代聪 电话:18530891058

    市级管理员QQ群:427138136

邮  箱:738003211@qq.com

 

附件:郑州市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
          师”活动联系表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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